10月20日讯 国际体育仲裁法院驳回了巴塞罗那的上诉,维持了欧足联50万欧元的罚款。巴塞罗那因错误的收入申报而受到处罚,引起了法律纠纷。
国际体育仲裁法院(CAS)巴塞罗那驳回了对欧足联50万欧元罚款的上诉。欧足联因巴塞罗那在2022财年错误申报无形资产销售收入而被罚款。具体来说,巴塞罗那将2.67亿欧元的视听销售收入报告为相关收入,该收入来自25年内西班牙国内联赛10%的电视转播权。
欧足联俱乐部财务控制机构(CFCB)巴塞罗那故意违反规定,并于2023年7月作出处罚决定。巴塞罗那随后向欧足联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被驳回,最终将案件提交给CAS。CAS于9月18日作出裁决,得出结论,巴塞罗那违反了欧足联的财务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规定。
欧足联因巴塞罗那在2022年财年错误申报无形资产(非球员转会)出售收入而被罚款。根据规定,这些收入不属于相关收入的范畴。欧足联不承认2022年巴塞罗那出售电视转播权的收入是相关收入,当时巴塞罗那启动了第一个“杠杆”来恢复其经济偿付能力。欧足联俱乐部财务控制机构(CFCB)2023年7月,第一法院对俱乐部进行了处罚。
在评估了2019、2020、2021年和2022财年后,法院得出结论,俱乐部故意违反规定,将2.67亿欧元的视听权销售收入报告为相关收入,属于截至2022年的报告期。
根据CAS的裁决,该销售包括25年内西班牙国内联赛10%的电视转播权。俱乐部向欧足联同一机构的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处罚不成比例,因为西甲认为这些操作是合适的,但其上诉于去年10月被驳回,然后将案件提交给CAS。CAS法院于9月18日作出裁决,但周五宣布巴塞罗那违反了欧足联的财务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规定。
判决称,“巴塞罗那独特的法律结构和销售原因并不影响适用的监管框架”。他还表示,“较低的罚款不足以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在维持处罚的论据中,法院认为,“违规行为的故意性质,加上本赛季2.67亿欧元相关收入高估的重大影响,使违规行为严重,证明了严厉处罚的合理性”。此外,巴塞罗那显然是第一次违反规定,“不能被视为减少因素”。相反,如果这是第二次违规行为,它可能被视为一个加重因素。”
法院补充说,“50万欧元以下的罚款可能不足以对巴塞罗那等重要俱乐部构成足够强大的威慑,也不能阻止其故意错误的申报对其平衡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事实上,考虑到巴塞罗那的收入和2.67亿欧元的错误分类,法院认为50万欧元的罚款并不‘明显且严重不成比例’,相反,这种惩罚相对较轻。”法院还裁定,巴塞罗那必须支付1万瑞士法郎作为欧足联的费用。